厨房烹饪设备灭火系统

高温状态下的食用油遇水会造成油滴飞溅,细水雾喷射灭火时如果有高温或燃烧中的油滴飞溅出来,
会造成人身伤害,或引燃附近的可燃物致使灭火失败,其原因与喷头的喷射压力过高、雾滴直径偏
大等因素有关,合理地确定细水雾喷头水力特性是防止油品飞溅的重要措施。《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提出了相关的检测规定:油品在烹调温度时,飞溅试验不得有直径大于4.8 mm的油点飞溅出来;
在灭火剂喷放过程中不得有燃烧的油液飞溅出来,在烹调器皿外不得有燃烧的油点存在。

细水雾灭火系统有瓶组式和泵组式之分,用于厨房烹饪设备灭火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大多数为瓶组式,并为低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受到储瓶容积和输送介质压力的限制,黑龙江厨房设备的一个防护区可由1套厨设细水雾灭火系统保护,或由多套厨设细水雾灭火系统分段保护。系统中的储存装置由灭火剂储存容器组件、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组件、雾化器和阀门驱动装置等组成。灭火剂在常压或低压下储存,其储瓶应符合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驱动气体应采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不宜采用压缩空气,充装压力不宜大于6 MPa,且不应大于12 MPa,应符合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3,4.2系统管道

细水雾灭火系统按照液体输送管道分为单流体系统或双流体系统。前者采用一根管向每只喷头供给气水混合的灭火介质,然后在喷头处利用离心或撞击进一步将水流分解成均匀的微小水滴;后者是将水和雾化介质各用一根管道输送,在喷头处混合并形成细水雾。当食用油表面火灾被扑灭,细水雾喷放完毕后,应迅速开启冷却水供给阀门,通过系统管道和喷头同时喷放冷却水继续降温,烹饪设备内的油脂温度降低至油脂本身自燃点下33℃就不会发生复燃。冷却水源可由消火栓给水系统或生活给水系统供给,如果供水压力不能满足系统要求应设置管道泵进行增压。采用生活饮用水作冷却水源时,应有防止污染生活饮用水的措施。厨设细水雾灭火系统连接细水雾喷头的管道布置在烹饪设备的上方,环境温度较高,卫生要求严格。同时,还要防止油烟污染和水汽的腐蚀,管材应采用不锈钢管或铜管。黑龙江厨房设备的排油烟管道常常积有油垢,烹饪设备发生火灾极易蔓延到排油烟管道中去,加之烟囱效应的影响垂直燃烧速度极快。烟道内发生燃烧,小火时不易被发现,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旦察觉已经形成火灾,为阻断烟道起火应设置动作温度为150℃的防火阀,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阀试验方法》(GB 15930–1995)的有关规定。排油烟管道内设置开式洒水喷头进行灭火,由于黑龙江厨房排油烟管道的断面积不大,采用流量系数K一80、工作压力≥0.05 MPa的开式洒水喷头即可,如排油烟管道垂直高度较大,可每隔10~15 ITI设置1只喷头。供水与厨设细水雾灭火系统冷却水一样可采用消火栓给水系统或生活给水系统供给,接出的管道上设置消防电磁阀,由细水雾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输出开关量信号开启电磁阀,也可设置普通阀门在需要扑灭排烟管道内火灾时手动开启。同样,喷头需设防护罩,喷水时自动打开或脱落,安装时应有在平常维护清洗排油管道时,一起对开式洒水喷头清洗维护的措施。

3。6火灾探测器

厨房烹饪设备火灾应采用隔爆型热电偶作为火灾探测的触发装置,这种感温组件是铠装芯体,具有耐高温、精度好、抗振动、耐湿热等特点,适用于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油烟及蒸汽的工作环境。热电偶变送器输出4~20 mA的标准电信号,温度测量范围在10~450℃。当采用隔爆型热电偶有困难时,也可以采用易熔合金丝作为火灾探测的触发装置。易熔合金丝结构简单、安装方便、触发动作准确,其熔断温度可由实际工况确定,动作触发形式为无源开关量信号。火灾探测器应布置在烹饪设备发生火灾时易于接触到火焰热气流的位置,其感温组件安装在灶台火头上方的集油烟罩上,便于铠装感温组件及时检测到火焰热气流的热辐射温度。